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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21:41:00

第一次发现改小说很快乐,帖一段:

BY - xiangxiang1982

有个传言说,李红心为了牢牢地掌握易大从,给他下了怕药,他不知晓,吃下去了,才怕了她一辈子。

怕药有几种传言,一种很私密,只有每天睡在一起的两个人才下得到,是种蛊一类的巫术;另一种可以普及,据说就是李红心用的那种。

传说中,李红心把经血污杂过的卫生纸点火烧了,留下一小搓灰,偷偷冲在易大从的红糖茶里,让他喝了。易大从从此就怕她,埋下了病根。易大从虽然怕她,可心里不服他,这足可见李红心给他下的怕药是后边的那种,而绝非种蛊。因为被种蛊的人是打心底里服从那个人的。易大从不服,他只是怕,没有来由地怕。

易大从想了个办法,就是跟年轻人一起出门打工,以此来摆脱她。他果真这么做了,他很快就得到了她的同意。

易大从一辈子的愿望集中到老年时才实现,他跟人到广东的工厂去看门,活像一条看家的狗,他最适合干这个,他对很多同样是乡下来的姑娘和小伙子搜身,他摸过女娃娃的口袋时,顺势摸一下她们的屁股袋子,他说,我摸的是你们的裤袋子,必须得摸一摸,这是规定。

广东那么大的地盘,易大从对进出厂子的女娃娃垂涎欲滴,但他最多只能摸一摸她们的屁股,最多只能趁职务之便到澡堂外边偷看她们洗澡。

他最多这么干,龌龊成性。城里的乡下姑娘怨恨他,逗他,取笑他。她们对他说,易大伯易大爷爷,你到附近的发廊里去走一走,去看一看,你这么摸,是要收钱的。

他同她们玩笑,收尽了渔利。他心里想的不仅仅是占这么点小便宜,可姑娘都当他爷爷了,他出不了格,他为此感到痛苦不堪。

易大从每个月收入的500块,一半要寄给李红心,一半供自己吃喝拉撒,尽管在这个工业区里,吃不了什么好的,喝不了什么好的,可一旦要到热闹的街上去走一走,尿急了都收钱,五毛钱一次算便宜了,有的厕所,收五毛钱,还要另外花五毛钱买一包卫生纸。

卫生纸是小包小包的,够擦一回屁股就了不起了。但易大从喜欢花这五毛钱买这包纸,自从来到广东看门后,他就改掉了用篾片刮屁股的恶习。他觉得自己同城里人没什么区别了,他想到李红心当年给娃娃揩屁股的样子,就觉得恶心,好在都过去了,眼不见心不烦。

说是这么说,但他还是要想起来,想起来的时候,眼前总浮现出这样一幅景象:李红心穿着露了棉花的破衣服,那时,李红心还年轻。她蹲在火坑边,给大儿子把屎尿,嘴巴里打着嘘嘘的口哨,两只手扳着儿子的屁股,一坨屎掉出来,她就称赞一声。她的称赞伴着大儿子、二儿子和三儿子长大。她帮他们把屎尿,把干净了,就伸出右手食指在他们的屁股丫子里一攥,再顺势往锅底下一摸。

这双蹭满锅墨烟子的手,还要揭开锅盖,拿起锅铲在锅里搅几下,看菜是不是熟了。她那只手,做出过多少美味佳肴,让多少人称赞过。它的底细只有他知道,他不想说,说出来更恶心。他埋在心里,像渴望摆脱她一样摆脱她的手。

所以,每一天他都能想起李红心的作呕事,他觉得她像个妖怪,都成了脸上一打皱纹的老妖怪了,魂还要跟他跑到广东来。她不戳穿他,她也不放过他,他无计可施,虚度晚年。

易大从死的那年,若兰还在西镇读书。她星期天去学校,李红心送来了一百块钱,让她从西镇上桂英姑姑那里代她订两套寿衣。一套白色,一套蓝色。白色的贴身,蓝色的罩外。白色的身长六尺九,蓝色的身长七尺。蓝色的必须罩得住白色的,白色的必须躲得过蓝色的。

若兰从来没代人办过这么重要的事情,她反复把那一百块钱从书包里拿出来看,它们将换回两套寿衣,这两套寿衣要穿在死了的易大从身上。她觉得不可信。

若兰问我易大从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她稀里糊涂,帮李红心去办事,李红心要去桑植城里迎接易大从的尸体。她觉得这件事太考验,向学堂请了假,把两套寿衣准时送到李红心的手里。送回寿衣时,若兰才知道,易大从根本就没有尸体,只剩下一堆骨灰。于是,她问我死了为什么尸体都不搬回来,要运坛灰回来,谁知道那是不是易大从的骨灰,他到底死没死。我告诉她,运一具尸体回来要花很多钱,运一个骨灰盒,基本上不要运费。

那两套寿衣易大从没得穿,李红心在坟前烧给他了。一旦他死了,她们的恩怨和恩情就回来了,李红心终究没有跟着去,她放过了他,任他单独走,单独过了奈何桥。过了桥,喝了忘魂汤,他就不怕李红心了。

我这样告诉若兰,她不信,说那两套衣服真可惜,一百块钱,转眼就没有了。我了解若兰的刻薄,她比我更小气。两套寿衣和一个死人,一个心愿和一百块钱,她总把它们对等。我担心,以后我死,她给我穿什么,给我烧什么?

我从小就教她们为人要小气,不要跟人攀,不要跟人比。小时若兰学得好,青出于蓝胜于蓝。但她的十根手指如何也并不拢,拿两只巴掌往头上一举,太阳照样穿过来。我原以为她有朝一日必定是个败家子,是个赔钱货,要她每天练习并拢手指,并不拢,拿麻绳去捆。

若兰让我捆,捆出标志的双手,拿出来往头上罩,像遮了一块云。我成功地塑造了若兰,可我不知她如此小气。

就算易大从是头猪,李红心也要让心里没有悔恨,她烧给他,是因为歉疚他。若兰不懂,只有胡说八道,人家恨不得拿胶布封住她的小嘴。她一直说那衣服烧可惜了,这句话传到了李红心和她儿子的嘴里,他们说她是蛇蝎,心如冰。

我知道若兰就是小气一点,刻薄一点,其实心软得很。她真正可惜的是易大从那种死法,那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死法,一个灰盒子,谁知道是谁,谁知道他一生风流却落得如此境地。

我之所以要转弯抹角地说到易大从,那是因为他一死,李书斋也就死了。李书斋是我惟一称得上仇人的人,他黄白色的眼屎像一道填空题早已注定的答案,显得枯燥乏味。

李书斋要死的前几天,眼屎更浓重了,我几乎天天见到他,有时在河边,有时在路上,有时是在别人的家门口,算起来,这几天的碰面比过去十年还要多。李书斋见了我,会打招呼,会笑,我总觉得他似乎有什么话要说,至于他到底要说什么,我没问,也懒得去问。

最后一次碰到他是在丽水河边,他挽着一只裤脚,另一只裤脚拖到脚背上,像是女人的半边裙摆浩浩荡荡地打了褶子。那大概是解放前的一种样式,裤脚是敞口的,很宽大,加上料子不好,揉起了结结巴巴的褶子。在河边见到他,他手里捏着一条围巾似的红绸布,像是要走到下游的某一个村子里去,求人办事,或是其他什么有企图的勾当。他见了我,把绸布往袖子里藏了藏,仿佛在藏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秘密故意露出一个小尾巴,昭示着他矛盾的心理,他大概也是很迫切地希望我知道这个秘密的所在。

然而,我并未对此表现强烈的好奇心,直到他从老庙门前的那条小路上越走越远,印在水里的影子也越来越远。因此,当他真的死了之后,我首先就想到了那个下午他半藏在袖子里的绸布,以及他卷起的一只裤脚,和并未卷起的另一只裤脚遮蔽的褐色耀眼胎记。

其实,李书斋的死与易大从没有任何从属和因果关系,但这种毫不相干的关系就像原本两条并行的路,突然各自稍稍拐了个弯,叉到一堆去了。当他赤身裸体地趴在李红心家宽大的木床上,嘴角挂着灰白的泡沫,也曾有人怀疑,他更像死于一瓶敌敌畏。

至少,凤仙对李书斋嘴角的泡沫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并使得他的死惊动了西镇的派出所。派出所的干警带着桑植城里的医生来到西村的那个早上,我发现田里的稻苗变成了金色,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霞光,它们肆意沾染着西村的每一寸土地,照耀出一个天堂般不真实的意境。

李书斋死了一天一夜,凤仙一直拒绝把他搬回家去,也没有给他身上遮一块布。她强硬地守在李红心的房门口,李红心吃饭,她也拿着碗去吃。刚刚送走易大从的李红心并没有对吃饭问题表示任何异议,也没有与凤仙锋芒相对的任何举动。吃完饭,凤仙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背对着李书斋的身体,而李红心坐在屋外的摇椅上,脖子上挂了条红绸子围巾。那是每家每户都拥有的摇椅,李红心半躺在上面,仿佛一切都与之无关。那时,村里的人远远地对她指指点点,其实他们更多是在指责易大从,指责他怠慢了李红心,使她做出了不妇道的事,然而谁也说不准李书斋死在她的床上就证明一定是和她干了那件事。有好事者走上来,向她打听很可能存在的秘密,她笑了笑,拿出易大从惧怕了一辈子的一声不响,在摇椅上摇啊摇,人们便无趣地走开了。

根据医学检验的结论,李书斋因激动或疲累过度死于心肌梗死。桑植城里的医生离开西村时,霞光已经消散了,我看见凤仙一手拿着李书斋的衣服,另一只手罩在额头前,朝着丽水河的对岸望了又望。那时,李红心躺在摇椅里睡着了,一缕半白的头发从前额垂下来,垂到下巴上。那宽宽的下巴,光洁的下巴,长了色斑的下巴,微微上翘的下巴,就像西村碧青的底色上突然耸起一道山脉印在丽水河里呈现出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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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16:29:00

Re:第一次发现改小说很快乐,帖一段:

BY - xiangxiang1982
xiangxiang1982
以下引用lvhen在2008-7-9 16:21:00发表的评论:
拿一段我帮你改,改永远比写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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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也
我以前从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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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16:21:00

Re:第一次发现改小说很快乐,帖一段:

BY - lvhen
lvhen拿一段我帮你改,改永远比写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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