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席间,谈唠中说到李白,某君忽问:“你们知道李白的夫人、女儿都叫什么名儿吗?”四座皆呆愣,面面相觑。某得意地抿酒一口:“不知道吧!记住:李白的媳妇叫照香炉,女儿叫李紫烟。”有人诘之,某复慢酌:“有诗为证啊:日照香炉,生紫烟。”
[435]
李渔在他的《闲情偶寄》里,说到肌肤,第一句话是:“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他说,人力虽巧,难拗天工。强调天赋的重要。说道“薰陶”时,他又讲,名花美女,气味相同,有国色者,必有天香。但“有国色而有天香,与无国色而有天香,皆是千中遇一,其余则薰染之力不可少也。”用今天的话说,更多要考究营养、保养、修养。
语言是一首诗的肌肤。读诗也是肌肤之亲。
[436]
木心说,五四的文学不成熟,主要是人不够成熟。说的太好了,文章之道先是人成,成圣,成仙,成精,总之得“成”。人修炼成了,他就形成一个圆满的气场,文章才能神采奕奕。这可不是说成就成的。一旦成了,文章本身就是一个流芳的道场。
我把七部书,长期置于案头:《论语》《道德经》《离骚》《世说新语》《杜工部集》《聊斋志异》《人间词话》。这里面,我喜欢孔子的幽默感和人情味,他高在圣而不装;而老子玄而不空,妙在其中;屈原的高洁,是对灵魂一次华贵的薰香;以嵇阮为代表的魏晋风度,洒脱到骨子里,是真牛B,一个字爽……
像小和尚念经一样,我诵读他们。读或不读,我都在他们的“场”中,朝夕薰陶,形为气感,潜移默化。这是我的灵魂体操。
[437]
在尹丽川的博客里,看到她收藏的一句话:好火废柴,好女废男。不是“费”,是废。开始以为是错别字,后来明白了,觉得这么着更有意思。
[438]
我的印象里,有两部长篇,都是一色的方言写成。我都是一气读完的。一部是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是东北话,周是湖南人,在东北生活过一段时间。一部是杨黎的《向毛主席保证》,我不认为这个长篇是完善的,甚至存在漏洞,但它的语言是绝对上乘的,柔软,干净,言语间“摆”出了薄荷的芳泽。杨黎是成都人,用的也是成都话,但既保存了方言口语的原生态,又节制爽净,读着舒服。这两部书,把东北话的火辣,成都话的温软,都写得淋漓尽态。他们的成功,让我对方言刮目相看,普通话的语法,真需要方言的软化。这样才能保持汉语的敏感、弹性、活力。但也有用了方言,读着不舒服的,比如韩少功的《爸爸爸》,生涩,做作,别扭。我想他用的方言,不是原生态,改造的又不成功。
白话文,一是白话,二是文。白话,就是说话,要不失口语的湿度,保持说的姿态,忌讳拿腔做调;文,就是落到书面上要舒服,“找截干净”,有香有色。合起来讲,要脱口而出,出口成章。唐宋名家的东西,是做出来的,明清开始有说出来的了,成功的是张岱、李渔他们,五四开始大面积说了,但说的最好的是周作人。到了当代,车前子是说的好的,李敖、王朔算得上“说匠”,诗歌里的莽汉李亚伟,非非杨黎都语感最棒。
[439]
人生就是相遇。这话说的不错,符合命运的或然性特征。人们经常讲遇上贵人了,由此改变了一生轨迹。做文也是这样,遇上好的导师,也少走弯路。我想说的是,读书,突然遇上愿意顶礼膜拜的,也能提升自己。我开始喜欢孙犁,他的《荷花淀》《铁木前传》,让我佩服极了,从结构到语言,都够大师的分儿。他的散文《黄鹂》、《石子》前后那一批,炉火纯青,魅力四射。有人说孙没什么才气,我倒认为文学上靠才气的,不如靠感觉走的远,当然靠感觉,需要僧侣那样修持,孙就修的好。后来,我读了周作人,一下子明白文章是怎么回事了,以笔代舌,以语为言,千古文章总是说话。周对文章的感觉和器识是超一流的。去年我遭遇了木心的文字,看见了“口语与古语焊在一起的疤最美”,他的精致与精深,的确厉害。尤其他的精短更合我的口味。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卡尔维诺,他的速度与精确,简洁与鲜明,让我知道了短篇小说可以与诗歌一起抵达我心仪的高度。后来看的多了,觉得他的纸上生活,没大劲,小说还是要还俗,要人情味,要烟火气,就是蒲松龄的“仙儿们”也是扎根俗生活又超脱俗生活的。
人生的相遇,是缘,是命,是注定了的,像爱情。文学上的相遇亦是如斯,要随缘。
[440]
诗要有核,但它是生长过程中形成的核。不是先有个核,类于主题或中心思想的东西,然后往上贴肉,这像一种工艺,与生命无关,与艺术亦不相干。
诗,就如一枚桃子,核与肉,一起成长,没有谁先谁后的问题。
[441]
必须承认文学艺术是需要天分的。其实干什么都是需要天分,菲尔普斯游泳,博尔特短跑,都离不开天赋。天赋越高,创造奇迹的可能性越大。当然需要后天的定力与努力,忘了是谁说的:天才就是持久的忍耐。文学艺术的高峰,同样是天才创造的。按着普鲁斯特的说法,文学艺术不存在进化问题,不能说福克纳就超越了巴尔扎克,乔伊斯就超越了莎士比亚。文学艺术的进步,取决于某个时代是不是出现了天才。
文学艺术也有个市场,有需要有消费,就有市场。周作人说过,他以古人笔记代纸烟,阅读即消费。那如何区分消费品与艺术品?要我看就以作者来判定,天才的就是艺术品,庸才的就只是消费品。艺术品是要看一辈子的,消费品看一遍就行了,像日用品,使用价值没了,价值也就报废了。艺术品是要流传的,消费品是即消即灭的。
[442]
诗是恋爱的语言,充满了暗示、双关,充满了才情。恋爱中的人都沾点神经兮兮,话也有些神神道道的。而散文是结了婚的语言,直奔主题,基本是工具了。谈恋爱,重在谈,快感在语言那儿。
有个台湾的学者,解释什么是“神”,挺有意思。拿投篮球打比方吧,罚球那功夫,全神贯注的,进了,叫准;如果是运动中,形势所迫,随意一投,中了,才是“神”,如果这样的情况持续发生,就更神了。这就是所谓的妙手偶得。神,需要扎实的基本功垫底,也要无意中的“蒙”。状态好,手气佳,就越发的神乎其神。诗需要这样的“蒙”。
[443]
跟烹调一样,诗也有炒与炖。炒要生鲜一些,要保持本色,讲个“快”字,妙在火候上;炖,则是慢的学问,文火慢炖,滋味从慢中来,当然也讲火候,所有的艺术都“艺术”在火候上。就说熬汤吧,功夫不到,味出不来,大劲儿,就没“魂儿”了。炖品的味道,在汤上。阜新有个“老鸭汤”店,鸭子要炖三个小时以上,肉基本没吃头儿了,汤却鲜蒙你。按着我的爱好,还是炖合口味,炒的每每味短,炖的往往味长。
诗人,也有两种,一种是“炒”出来的,一种是“炖”出来的。炖,要功夫到,急不得,有点“大器晚成”的意思。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慢不得,当然这得“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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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金说他在读哈代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本来不需要硬撑着自己,按外在于自己生活的诗歌观念去创作。只需要回到生活,从那里写开去。他说哈代教人感受,并教人对自己的感受要有信心。
这在理论上说起来方便的很,实际操作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生活要经过诗人进入诗歌,还是要过“艺术化”的筛子。窃以为生活进入诗歌,只能是有限的进入。对呈现生活而言,诗歌注定有它的局限性,这是诗歌的宿命。谁藐视这一点,谁就会遭到缪斯的白眼。就是哈代、拉金们,生活在他们的手里成为诗歌,同样经过了筛分和打磨,经过了冷处理。增加感受力,跟增加想象力一样,是正确的。问题是要有一个“度”。我想想象力距离诗性和现代性,要更近些。我当然是说和感受力比较,所以强化感受力的难度也大些,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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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怒说:“要么空要么混沌,中间无诗。” 古人亦云:“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灵感降临,诗人看见了诗之鸟,趁热用语言为它编织个笼子。笼子告竣,鸟儿已然飞走。但读者可以依凭这个笼子,装自己的鸟儿。诗人的语言鸟笼,应该是空的,越空灵越妙。
按罗兰·巴特的意思,只有“可写性文本”才具有文学价值。“为什么可写文本是我们的价值呢?因为文学工作(文学就像工作)的赌注,是使读者不再成为消费者,而是成为文本的生产者。”
生产者,凭自己的经验诞生那只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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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尔说一把好壶,养眼,但不抢眼;出众,但不出位。这就是孔子的中庸之道,在美学上的应用。他说,一把紫砂壶从外观上去品,有三个层次:一是好看,一见倾心;二是耐看,百看不厌;三是有意味,意在形外,味在其中,妙不可言。顾景舟说,壶,讲究形、神、气、态。跟美人差不多一个标准。
实际上讲起来一套一套的,真正到看起来,往往是一眼定乾坤。一个人的修养越高,眼睛越毒,越是一打眼就见了高下真赝。庸手才高度近视似的,磨蹭起来没完,没自信嘛。看壶,也和相对象似的,第一眼下来,八九不离十了,所谓的一见钟情。这里面充满了神秘与宿命,说也说不明白的,太白了,爱没了存身处,早跑了。
艺术品亦如此,表面的深意常常最具魅力,这是美术家兼文学家的木心的意见。艺术品又不是容器,看谁装的多,也不是和尚的经书,要载道。艺术以美为旨归,美就是个直觉,所以要把“表面文章”做足,把功夫用在一眼把人拿下上。但这功夫往往是老天先给了一半,后天自己又修练了一生。其实,就是我们说的日久生情,在艺术这儿,也是在一见钟情基础上,接着生的情。一见都生不了情,哪还有什么日久啊。